我喜欢靠窗的位置,河滨的小区住宅一天天的在长高,窗外是排列的整整齐齐的方块房子,毫无生气,但我就是喜欢。我享受细雨飘在脸上的滋味,我认为,这就是十六岁的滋味。带点伤,带点痛。
喜欢老师发下来的考试提纲,雪白雪白的纸上映着深深浅浅的铅字,像我一路走来的起起伏伏,失失落落,还散发着淡淡墨香,让我的思绪飘远。
喜欢靠在墙边,和同桌扯理想,自己会变成怎样怎样一个伟大的人,这种小幸福,无与伦比。
十六岁的我,渐渐变了。
那天,我在台下,痴痴地望着他唱歌的样子,无论是舞台还是生活中的他都是那么闪闪发光。偶尔看到他和同学说说笑笑,那弯弯的嘴角,刺得我不知所措,心里翻江倒海。我们隔得那么远那么远,仿佛那次的台上台下,是我们最近的距离。我远远的看着他,也只能远远的看着他。从不奢望能让他认识我,只想这么远,那么远。
最怕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,害怕孤单,但也享受孤单。哼着他唱过的歌曲,这歌曲像是拥有了他的气味,那么淡淡的,是十六岁的滋味,是我心里的滋味。
我总是挂在嘴上的一句话:只有在品味孤单的时候,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。的确,我有很多好朋友,但是经受过背叛的我,怎么还敢轻易的接受从前的那份友谊呢。
不喜欢用电脑来写下心情,机器的味道没有感情。喜欢用我最漂亮的字,逐字逐句的在漂亮的本子上写下我的感受。厚厚的日记本,是我唯一的寄托。等到多年以后,纸页泛黄,但我情感始终是闪闪夺目的。不止一次的问我:为什么要写日记啊。因为,我害怕忘记生活中的点滴,这样,至少多年后,我可以活在回忆中。
我害怕忘记,所以珍惜身边的一切,我害怕忘记,所以记下这十六岁的滋味。